根據巴托林在1673中所做的記載,是巴黎的壹個可憐的女人,有壹天晚上回家睡覺,晚上自然死亡。第二天早上,人們發現她的頭和手指只剩下了,身體的其他部分都被燒光了。
所謂人體自燃,是指人的身體在沒有接觸到外界火的情況下,自動著火的現象。19世紀初,有人認為這種災難是上帝對那些酗酒、肥胖、獨居的女人的懲罰。
根據巴托林在1673中所做的記載,是巴黎的壹個可憐的女人,有壹天晚上回家睡覺,晚上自然死亡。第二天早上,人們發現她的頭和手指只剩下了,身體的其他部分都被燒光了。
在許多自燃事件中,大多數受害者是吸煙者或靠近蠟燭和壁爐等明火。同時,身體自燃的燃料可能來自受害者本人,體內的脂肪可以燃燒。脂肪組織通常直接在皮膚下,衣服或頭發可以用作燈芯。
此外,有人提出,人體自燃可能是由其他自然因素引起的,如流星、閃電、體內原子爆炸等。,但這些條件在什麽情況下能形成人體自燃,沒有解釋。
人體自燃現象是如何、在什麽條件下產生的,壹直是世界未解之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