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犯規外,運動員在跳高中每次跳的高度為有效成績。球員有下列情況之壹判犯規:1,雙腳起跳;2.由於運動員試圖跳躍,橫桿未能停留在橫桿支架上;3.在越過橫桿之前,身體在立柱前緣接觸垂直平面外的地面或著陸區,但如果裁判員認為運動員沒有受益,則不應判定該次嘗試失敗;4.不合理延誤的時限;5、裁判員通知運動員開始試跳時,運動員決定不跳,時限已過,應判定試跳失敗;6.試跳時,運動員有意用手或手指把即將從橫桿支架上落下的橫桿放回去;7.無緣無故錯過了跳躍序列。
跳高橫桿可由玻璃纖維、金屬或其他合適的材料制成,長度為3.98~4.02米,最大重量為2公斤。跳高區至少長5米,寬3米,助跑車道長度不限,至少15米。有條件的話,應該不低於20米,呈扇形。跳躍架空應有足夠的高度,並應配有穩定放置橫桿的橫桿支架。兩根立柱之間的距離為4-4.04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