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北京高風險區域管控幾天解除?
答:高風險區連續5天未發現新增感染者,且第5天風險區域內所有人員完成壹輪核酸篩查均為陰性,降為低風險區。符合解封條件的高風險區要及時解封。
封控期間發現新的感染者,由當地聯防聯控機制組織開展風險研判,按照“壹區壹策”要求,可將原封控區域全部或部分延長封控時間。
_誰可以決定采取封控措施?
答: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實施封控管理的法律依據有《傳染病防治法》和《突發公***衛生事件應急條例》。
《傳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當傳染病暴發、流行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按照預防、控制預案進行防治,必要時,報經上壹級人民政府決定,可以采取法律規定的緊急措施並予以公告。”
這些措施包括,“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劇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動、封閉可能造成傳染病擴散的場所、停工、停業、停課”等措施。
《突發公***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第四條、第六條同時明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具體負責組織突發事件的調查、控制和醫療救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