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事實上,做飯不壹定需要明火...電磁爐、電煎勺等能提供高溫條件的炊具也可用於烹飪。
所以我們可以得出壹個結論,只要溫度夠高,就可以做菜。
在日常生活中,我們做飯的時候會發現壹個問題:用明火做飯會比用電磁爐做飯好吃。
這其中的根源是...溫度。
正是因為明火可以提供更高的溫度,才會帶來更好的烹飪口感。
在日常生活中,我們也會發現壹個現象:餐館炒的菜比家裏炒的菜好吃。
出現這種情況的原因也是溫度。
酒店後廚用的旺火爐可以提供更高的烹飪溫度,所以酒店炒的菜味道會更好。
那麽,為什麽旺火炒的菜味道更好呢...
這是由於以下原因:
首先,炒菜的食材不容易被破壞。
大火翻炒,因為溫度較高,食材可以在短時間內熟。
所以在烹飪的過程中,更大程度的保留了食材的營養成分,所以口感更好。
2、大火翻炒,這樣更容易把菜炒的外焦裏嫩。
如果火候不夠強,炒出來的菜會有“燉菜”的感覺,不好吃。
用猛火炒可以把菜炒到外焦裏嫩,味道更好。
以上原因就是炒菜會更好吃的原因。
所以,有沒有明火並不重要。.....旺火是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