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功能常規檢查包括哪些項目?
肝功能檢查不是萬能的,它有壹定的局限性。首先,肝功能檢查的敏感性是有限的,肝臟有很強的代償儲備能力,很強的再生能力和代償功能。當病變範圍不大,時間較長時,肝功能檢查可能要查出異常表現。所以即使肝功能檢查結果正常,也不能說肝臟沒有病變,必須進行更全面的體檢和篩查。另外,肝功能檢查中有些指標缺乏特異性,所以肝功能異常不壹定是肝病。另外,血清酶的活性是壹個很重要的標準,但並不能反映肝功能,酶的指標只是對肝細胞完整性的壹個估計。所以檢查肝功能只是判斷肝損傷的壹般手段。在肝功能檢查的基礎上,通過開展腹部b超檢查、肝癌篩查、癌胚抗原等體檢,可以查明肝損傷的確切程度,了解肝損傷的根本原因,為後期的肝臟保健和治療提高科學依據。壹般檢查、抽血、血常規、尿常規、肝功能11、腎功能3、血脂2、空腹血糖、心肌酶2、腫瘤2、內科、男科、眼科檢查、非接觸式眼壓、耳鼻喉科、口腔、腹部彩超、盆腔彩超、胸位、肺功能、骨密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