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有條件者應對傷口妥善處理,如清除傷門周圍油汙,局部消毒等。
3.使用止血帶必須包在傷口的近心端;局部給予包布或單衣保護皮膚;在上止血帶前應擡高患肢2~3min,以增加靜脈血向心回流;必須註明每壹次上止血帶的時間,並每隔45~60mm放松止血帶壹次,每次放松止血帶的時間為3~5min,松開止血帶之前應用手壓迫動脈幹近端;綁止血帶松緊要適宜,以出血停止、遠端摸不到脈搏搏動為好。
4.包紮材料尤其是直接覆蓋傷口的紗布應嚴格無菌,沒有無菌敷料則盡量應用相對清潔的材料,如幹凈的毛巾,布類等。
5.包紮不能過緊或過松,打結或固定的部位應在肢體的外側面或前面。
止血帶是具彈性的橡膠帶(帶與皮膚之間要墊上敷料),亦可用寬度大於3厘米的布帶、毛巾、領帶等代替,綁紮上臂或大腿上、中1/3交界處(註意:綁紮上臂時不能過低,否則易損傷神經),綁紮的松緊程度以傷口沒有鮮血外流為度。此外,壹定要在顯著的部位標明上止血帶的時間,每隔壹小時松開止血帶幾分鐘。再綁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