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車上禁止攜帶:
所有危險品(雷管、炸藥、鞭炮、汽油、煤油、電石、液化氣等爆炸性、易燃性、自燃性及致死性、劇毒性物品)、國家限制運輸的物品、妨礙公共衛生的物品、損壞或汙染車輛的動物和物品(如雞、鴨、鵝、狗、豬、猴、貓、蛇等)均不得帶入車內。但是,在保證安全衛生的情況下,可以攜帶下列物品:
1,20小盒安全火柴,5個氣體打火機。
2、不超過20毫升的指甲油、去光劑、染發劑。酒精、香水、冷燙液不超過100 ml。不超過300毫升的家用衛生殺蟲劑和空氣清新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