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元代、明代及清初,雖有時實行稅茶或其他賣茶方式,但基本沿襲北宋的引進制度。比如元代除了長引、短引之外,只增加了壹種專門針對茶葉批發商的“茶故”。明清時期有腹引、緣引、土引三種,名稱不同,但實際性質相似。腹部通向內地,邊境通向邊疆,土通向土司所領導的地區。清朝鹹豐(1855-1861)以後,太平天國革命和鴉片戰爭後,允許外商在腹地設倉設廠,逐漸廢除了引進法,茶葉最終被征收厘金或其他賦稅所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