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鄭商所在菜籽、菜粕期貨的合約制度設計上進行了壹系列創新。在交割方式方面,根據菜籽、菜粕市場特點,菜籽將采用“車船板交割+倉單交割”並行的制度,菜粕將采用“倉庫實物倉單交割+廠庫信用倉單交割”並行的制度;在交割標準上,菜籽、菜粕交割標準在國標基礎上進行了創新,按照現貨實際情況增減部分質量指標,使交割標準更貼近現貨企業的實際需求;在交割月份上,突破了傳統農產品月份離散式的設計模式,根據現貨供給、需求、季節性變化的實際情況,菜籽設置7、8、9、11月4個月份,菜粕合約在常規單月份設置中間加了8月,以保證旺季順利交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