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註冊資本:國內酒類批發不低於30萬元,進口酒類批發不低於50萬元;營業場所:不小於30平方米;儲存面積:不小於50平方米;2.有健全的企業管理制度;3、有兩名以上熟悉葡萄酒知識的專業技術人員(進口葡萄酒應有熟悉進口葡萄酒的專業技術人員),具有經過專業培訓的專業管理人員;4.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衛生許可證齊全;5、符合《酒類批發管理條例》的要求;6、符合安全生產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