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檢測出存在三聚氰胺的產品,沒有出廠的就地封存,已進入流通領域的立即下架、封存、召回、銷毀。
2、對有問題的企業,立即進行全面調查,查清問題,查清責任,依法嚴肅追究、處理,對沒有問題的批次產品允許繼續銷售,企業在確保質量安全前提下,可以繼續生產。
3、對產品中檢出三聚氰胺的企業,凡獲得中國名牌稱號的壹律撤銷,有國家免檢資格的壹律終止,獲得國外衛生註冊的,通知有關國家停止其註冊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