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889年7月,恩格斯領導的第二國際在巴黎召開了代表大會。會議通過決議,規定國際勞工在5月1,890日舉行遊行,並決定將5月1日定為國際勞動節。中央人民政府國務院1949 1年2月作出決定,確定5月1日為勞動節。1989之後,國務院基本上每五年表彰壹次全國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每次表彰3000人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