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攜帶爆炸性、易燃性、自然性、毒性、腐蝕性和致死性危險品(如雷管、炸藥、鞭炮、汽油、柴油、煤油、油漆、電石、液化氣、各種酸等。)以及容易汙染地鐵設備和車站、車廂環境的物品。
禁止攜帶長(1.8米以上)、重(如自行車、洗衣機、電視機、臺式電腦顯示器、冰箱、音響等。)、動物,以及妨礙公共衛生、車內交通、危及乘客安全的物品(如玻璃、易碎玻璃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