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娥之年出自《禮記·內則》。?指年滿15周歲的女性。形容古代女性已到適婚年齡。古代女子十五歲訂婚,當年紮頭發戴簪子,未訂婚,二十歲紮頭發戴簪子。
在古代,當壹個女人十五歲時,它被稱為“和諧之年”或“和諧之年”。是發夾,是可以插發夾的年紀。女人到了十五歲,是最適合結婚的時候,也就是結婚之年,到了適婚年齡,就是結婚的時候。
擴展數據:
古代的其他別稱:
1,嬰幼兒:壹歲以內。?
2.孩子:兩到三歲。
3、開頭,邵年:男孩八歲。?
4.總角度:壹般指童年。
5、掛年:指子女。
6.黃口:十歲以下。?
7.幼兒園:十歲。?
8.舞勺之年:十三到十五歲。
9.誌學:十五歲。?
10,舞象年:十五到二十歲。
11,弱冠:20歲。
12,30歲。?
百度百科-巧合之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