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見GB7718《預包裝食品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標簽通則》。
4.1.3.1.2食品制造或加工時各種配料應按降序排列;添加量不超過2%的成分可以按降序排列。
法律責任:
第壹百二十六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食品、食品添加劑以及用於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和其他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1萬元的,處以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壹萬元以上的,處以貨值金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直至吊銷許可證:
(二)生產經營無標簽的預包裝食品、食品添加劑或者標簽、說明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劑的;
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的標簽、說明書有瑕疵但不影響食品安全的,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二千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