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送禮和發紅包的,都應該是受到邀請,參加過生日人的生日宴會的,參加宴會吃人家壹頓,總應該有所表示吧。給包壹個紅包,或是拿壹點生日的禮物,那是應該的。
我們的朋友交往壹般只限於,紅白喜事。也就是結婚和發送人才會參加。其它的就不參加了,也避免給人家添麻煩。
親戚的生日也就參加過兩次,而且是同壹個人。第壹次是他八十五歲生日的時候,邀請我們參加了生日宴會,我也包了紅包祝賀老壽星。第二次是他九十歲生日的時候,又要請我們參加他的生日,這壹次他不再收紅包,而且辦的更隆重。
我們家哥幾個也有壹個規定,就是八十歲以上的,老人才有資格邀請大家參與過生日。
如今還都小,還都沒有資格邀請大家給她他過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