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牘是指古代用來書寫的竹片,也指上面寫有文字的竹片。先秦至魏晉時期的文字材料。它是壹根狹長的竹子(也有木屑,叫木簡)。簡牘比簡牘寬,竹的叫竹簡,木的叫木簡。所有的書都是用毛筆和墨水寫的。書寫詔令、法令的書長三尺(約67.5cm),抄寫經書長二尺四寸(約56cm),民間書信長壹尺(約23cm),所以人們也稱書信為“信劄”。
在湖南長沙、湖北荊州、山東臨沂以及敦煌、居延、武威等西北地區都有重要發現。其中,居延出土了東漢時期的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