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哥在壹次車禍中變成了智障。我嫂子有撫養他的義務嗎?
根據婚姻法和司法解釋的規定,不滿兩歲的子女壹般隨母親生活。但母親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也可以隨父親生活:壹是母親患有傳染病或者其他嚴重疾病,長期不能治愈,子女不適合隨母親生活的;二是母親有條件贍養,但父親要求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健康成長沒有不良影響;三是其他原因導致子女無法隨母親生活,如母親的經濟能力和生活環境明顯不利於撫養子女,或母親品行不良不利於子女成長,或因違法犯罪無法撫養子女。哺乳期後的子女,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議達不成協議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離婚後,兩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應隨父或隨母生活,應首先由父母協議決定。因此,父母之間發生撫養未成年子女的糾紛時,法院應進行調解,盡量以協議方式解決。在雙方自願、合法的前提下,協商決定未成年子女由生父撫養,或隨母親生活,或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由父母雙方輪流撫養。法院可以允許上述撫養方式的和解。如果父母對父母與父親或母親壹起生活有爭議,父母應考慮10歲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