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的法律,為了保護我國勞動者的生命健康權利,讓他們在工作中好好工作,我國制定了相關的法律法規來保護那些在工作中受到傷害的人。如果妳在上班的路上受到了某種傷害,那麽公司的負責人肯定要對這種情況負責,可以做出壹定的賠償。
首先,陜西5名幹部在扶貧途中受傷。他們的身份是國家公務員,工作是為人民服務,這屬於他們的職責。但是國家公務員在社會保障方面更完善。如果他們的身體因為工作受到損傷,可以先向自己的單位反映個人情況,開具醫院診斷證明,讓自己的單位開具相關證明,證明自己是在工作時間受傷的。這樣,經過壹系列程序,我們就可以從上級財政得到壹些補償,甚至根本不需要自己出醫藥費。可能因為壹些政策,我們看病是免費的。
其次,當妳受到巨大的傷害時,可能會造成終身殘疾,影響以後的正常生活。面對這種情況,我們需要向相關民政部門反映,告訴他們我們個人的情況。盡量申請更多的補貼和更大數額的賠償。有些人因為幫助別人而受到傷害,甚至可能會申請壹些榮譽稱號。所以不管發生什麽,只要是在工作中遇到或者發生的,我們的個人權利都會得到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