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為確保學校(幼兒園)食堂餐飲服務和食品安全,提出以下意見。
2.在醒目位置懸掛餐飲服務許可證,張貼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承諾書,制定本單位保障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並上墻。
3、健全完善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采購檢驗制度,做好采購記錄,記錄、票據保存期限不得少於2年。
4.不得生產經營無標簽、超過保質期、不符合食堂安全標準的食品和原料。
5.不要制作和加工冷肉和涼菜。不違規做豆(青豆)。不得購買、儲存、加工或使用亞硝酸鹽。
6.存放食品原料的場所和設備應當保持清潔,對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即將過期)的食品應當定期進行檢查和處理。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和個人物品。所有的食品原料都被分類、擱置、分區和離地儲存。
7、確保使用的餐(飲)具經過消毒,並保證消毒效果,及時做好記錄。
8、食品生產加工過程應符合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範,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嚴格分開。刀和盤子是特殊的,容器也是特殊的。蔬菜、肉類和水產品分類擺放,防止交叉汙染。
9.完善防蠅、防蟲、防鼠設施,保持環境清潔。
10,實行食品留樣制度,每盤留樣100g,恒溫冷藏48小時,並做好記錄。
11,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必須取得體檢和培訓合格證書方可上崗,並為從業人員建立健康管理檔案。
12.建立由學校領導、後勤管理部門負責人和食堂管理人員組成的食堂管理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食堂管理工作。設置5名成員:熟練廚師、衛生監督員、營養指導員、質量評估員、價格監督員。
13.建立學校負責人陪餐制度,做好陪餐記錄,及時發現和解決食堂管理中的問題和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