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她後來死了,房子賣了,按理說分家產不應該重男輕女。孩子都是自己的,要平分!但考慮到老人生前留了言,是否應該尊重他的遺產?這是要她考慮,做決定的!
可以根據以後的養老情況來決定。如果現在分割財產,不僅自己無法享受養老待遇,還可能讓子女反目成仇,不管發生什麽,基本上妳就完了。
如果妳現在能自己照顧自己,有退休金,那妳就能維持現狀,妳的孩子也別指望了。他們現在不想介入妳的房地產,妳也不想介入他們的生活。上海壹套房反正幾百萬。我覺得贍養沒有子女的老人就夠了。
所以妳現在還是維持現狀,而當妳真的發現自己的健康不行了,養老房產誰給妳,當然會留下遺囑,說明百年後房產的歸屬,妳活著的時候可能會根據養老情況更改遺囑。只要錢還在妳手裏,那些買得起的人就有這個權利。全部交出去,就沒有自主權了。
在錢的問題上最好對孩子公平,不要偏心,否則可能會導致兄弟之間的矛盾。看看現在的情況,兒子結婚沒花錢,女兒結婚有四萬塊錢。兒子會說什麽?媳婦的事不好說,枕邊風也很兇,所以我覺得還是維持現狀吧,不能分財產,平不平,給兒子也不好。百年之後才給是最好的方式。如果都是子女贍養老人,那麽財產是兩個人分的,寫清楚在遺囑裏就行了。這個時間不能公開,不然就麻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