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棺材忌諱用柳樹:棺材忌諱用柳樹,相傳是因為柳樹不結籽,怕它滅絕。
3.葬禮的日期禁止選在哀悼日。重喪,重復,雙重含義,指不止壹次葬禮,表示壹個人死後臨近。
4.在火熱的孝期間,禁止走親訪友,尤其是參加喜事。直系親屬去世後100天內最好在家盡孝。除非必要,否則不要去旅遊、走親訪友等。,以免把自己的悲傷帶給別人。尤其是婚禮、開業、慶祝寶寶出生等喜事,最好不要參加。
5.服喪期間,孩子不要穿紅色和綠色的衣服。服喪期間,古代子弟講究百日內穿戴孝,穿白色喪服;百日之後,穿黑色、藍色等深色衣服以示孝順,忌穿紅綠濃妝。
6.現代社會,雖然很多朋友因為工作生活的原因,不穿那麽長時間的喪服,而是穿“孝”字;但是,還是不能穿紅配綠。
7.服喪期間,禁止兒童參加娛樂活動。在古代,父母去世,子女壹般要守三年孝。在這三年中,不允許結婚和舉行吉祥的慶祝活動。古代講究“以孝治天下”而為官的人,無論官多大,都要在父母去世後請假回祖宅守孝,稱為“丁酉”。官員如果不回鄉守孝,可能會被禦史彈劾,受到懲罰,嚴重的甚至永不錄用。
8.如果官員結婚、生子、分家、享樂等。,會被視為不孝,會被彈劾。
9.現代社會,很多人把盡孝的時間縮短到壹年甚至更短,卻又害怕和孩子玩得開心。
10,直系親屬去世的第壹年,忌在春節前貼紅對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