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四川壹老太太懷疑家人投毒,將兩個孫女推進糞坑,淹死了四川英山縣某村的徐。當時,徐已經55歲了。被捕後被鑒定為患有精神分裂癥,但作案時意識清晰,故以故意殺人罪起訴。事情的起因還是因為老人自己的想象。徐得了胃癌,有病,精神有問題。她認為她的家庭對她很不好。她拒絕看醫生,她懷疑家人在食物中下毒以擺脫她的負擔。
時間久了,這種想法越來越嚴重,於是徐就做好了自殺的準備,但他不想讓家裏其他人好過才自殺。他想讓他們知道如何寫“痛苦”這個詞。事發當天,徐的丈夫、兒子、兒媳離家出走。徐把年僅3歲和5歲的孫女拖到糞坑裏,直接把他們推倒。孫女死了,徐逃離了犯罪現場。隨後家人趕回發現徐和兩個小女孩不見了,趕緊報警尋找。準備自殺的許,第二天在水庫被發現。經搶救,徐脫離了生命危險。徐也承認自己殺了兩個孫女,壹家人痛哭流涕。
第二,悲劇不應該再次上演。真是壹記耳光。徐的精神問題壹定是他的家人知道的。就算是間接的,誰能保證他的家人不在的時候會突然發生?所以讓許單獨與兩個孩子相處。為什麽這位家長的心這麽大?如果能把孩子帶出去,或者留壹個人看家,我想這個悲劇就不會發生了。再者,徐某有排斥家人的心,身邊的兒女媳婦也應該及時幫助徐某緩解心理壓力,讓她不要多想,不要治療,不要送醫院,才導致這樣的後果。唉,逝者安息,生者悲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