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疫情防控形勢依然嚴峻復雜。為有效降低疫情傳播風險,減少公眾交叉感染,保障人民身體健康,維護正常的社會生產生活秩序,保障人員安全有序流動和有效追蹤其行蹤,現就進壹步加強公共場所疫情防控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壹是全面加強公共場所“場所代碼”的使用。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賓館、商場、超市、集貿市場、旅遊景點、室內文化娛樂場所、美容美發、足浴、學校托幼機構、校外輔導機構、醫療衛生機構、藥店、養老機構、監獄、便民和企業服務機構等公共場所,必須申領“場所代碼”,並設置在入口處顯著位置,在場所開放期間安排專人值班,監督指導所有。對未按規定申領、設置和使用“站點代碼”的單位,有關部門依法給予責令整改、約談、通報批評、停業整頓直至吊銷營業執照等措施;對造成疫情擴散的,將依法依規嚴肅追究單位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二、嚴格落實公共場所疫情防控措施。上述公共場所要嚴格落實各項疫情防控措施,要求所有進入場所的人員“掃壹掃、查壹查”,掃描“場所編碼”,核對旅行碼、健康碼、核酸陰性證明等。,指導和規範佩戴口罩,加強場所通風和消毒。室內封閉場所和旅遊景點要嚴格落實“限流、預約、錯峰”等措施,避免人員聚集,合理控制人流量上限。對未按規定落實疫情防控措施的單位,有關部門依法依規責令整改、約談、通報批評、停業整頓,直至吊銷營業執照;對造成疫情擴散的,將依法依規嚴肅追究單位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三、督促和指導廣大市民落實疫情防控的個人責任。所有進入上述公共場所的人員應自覺掃描“場所代碼”,主動出示行程代碼、健康碼和核酸檢測證,並配合防疫人員檢查。對不配合落實公共場所掃碼測溫要求、強行進入公共場所、辱罵防疫人員的,場所相關人員應立即撥打110報警,公安部門將依據《傳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予以嚴肅處理。公職人員要帶頭落實掃碼、測溫、戴口罩等防疫要求。對不配合掃描“場所代碼”進入公共場所的,將依法依規移交相關部門處理。
四、加強公共場所疫情防控監管。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將會同縣、區人民政府和各行業主管部門,加強對上述公共場所疫情防控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對檢查發現的問題,相關公共場所要立即整改,對屢改不改或整改不力的單位,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站點代碼”申請指南
蘇州市新冠肺炎疫情
預防和控制應急指揮部
65438+2022年10月22日
“站點代碼”應用指南
壹、申請步驟
1.掃描二維碼,下載“萬事通”APP,註冊登錄。
2.在APP首頁點擊“蘇州_安康代碼驗證管理”服務,或在首頁搜索框搜索“安康代碼驗證管理”進入服務。
3.如果已經有管理賬號,直接點擊“綁定檢查點賬號”進入;如果沒有管理賬號,可以點擊下方“申請註冊檢查點”申請管理員賬號,根據實際情況準確填寫註冊檢查點申請信息並提交審批。
4.提交申請後,可在“安康代碼驗證管理平臺”服務登錄頁面點擊“我的申請記錄”,或在“填寫申請信息”頁面點擊右上角的“我的申請”進入,點擊單條記錄即可查看申請詳情。
5.批準後,您可以在應用程序記錄詳細信息中查看分配的管理員帳戶和密碼信息。管理員在安康代碼驗證管理平臺的服務登錄頁面輸入分配的管理員賬號和初始密碼即可登錄。
二、網站代碼海報下載
管理員點擊“查點二維碼海報”進入,可以根據需要選擇不同大小的海報下載,按照統壹的標準打印張貼,做到統壹規範,方便群眾掃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