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申請低保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屬於申請地戶籍居民並持有相關戶籍材料;
2.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贍養人、扶養人或撫養人,以及有法定贍養人、扶養人或撫養人但無贍養、扶養、撫養能力的居民;
3.月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居民;
4.刑滿釋放、解除勞動教養人員,未及時在戶口所在地辦理手續,月人均收入低於當年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
5、其他符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條件的人員。
二、申請城市低保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1,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無贍養人或撫養人;
2.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或者失業救濟期滿後未重新就業,且家庭人均收入低於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居民;
3.領取工資、基本生活費和離退休人員養老金後,家庭人均收入仍低於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居民。
法律依據:《財政部關於政府補助指引有關問題的解釋》第壹條政府補助指引規定,與企業日常活動相關的政府補助,應當根據經濟業務的實質,計入其他收入或者沖減相關成本費用。與企業日常活動無關的政府補助,應當計入營業外收支。政府補貼指南沒有定義“日常活動”。壹般情況下,如果政府補助補償的成本是營業利潤中的壹個項目,或者該補助與日常銷售和其他經營活動密切相關(如增值稅即征即退等。),認為政府補貼與日常活動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