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國聯軍攻陷北京,慈禧太後和光緒皇帝經太原逃往xi安。逃亡前,李鴻章作為代表被派去求和,但侵略者並不急於立即舉行討論。各國經過反復討論,決定與清政府媾和,繼續維持以慈禧太後為首的統治。10年10月4日,法國向各國提交了壹份備忘錄,包括懲罰肇事者、支付賠款、在北京及其附近駐軍、拆除大沽炮臺等六項要求,作為和談的先決條件,得到各國贊同。英、俄、德、日、美等國在法國建議的基礎上加以補充,擴充為《和談提綱》十二條,並於65438年2月24日迫使清政府接受。此後,他們根據大綱擬定了詳細的條款,並於1901年9月7日(光緒二十七年七月二十五日)與清政府代表、李鴻章正式簽訂了《辛醜和約》。除正式協議外,該條約還有19個附件。其主要內容有:①中國向他國支付白銀4.5億兩,分39年還清,包括利息,共計9.82億多兩,史稱“庚子賠款”。指定關稅、貿易港口的常規關稅和鹽稅作為補償。俄羅斯索賠最多,達1.3億多元,占總額的29%;其次是德國,占20%。(2)拆除大沽炮臺,在北京建立使館區,不允許中國人居住。除了駐使館區的部隊,從北京到山海關的鐵路沿線還有12個地方駐有外國軍隊。(三)絕不允許中國人民組織或參加反帝團體,違者處死;地方官員從巡撫到巡撫以下,如不及時懲處轄區內的外國人或違約者,“立即革職,永不重用”;對於依附於義和團運動的官員,中央政府已經監禁、流放和處決了從王公大臣以下到督撫以下的100多人。發生過反帝鬥爭的城鎮,壹律停止科學研究五年。(4)改宰相外務部為外交部,“班在各部之前”,由清朝王公統領,有兩個大臣,其中壹個是軍機大臣。⑤修改新的商約,清政府將“議通通商航運之條,以期妥簡”,疏通天津、上海的河道。《辛醜條約》規定的賠償金額和苛刻條件是前所未有的。對中國人民是極大的訛詐和羞辱,也使清政府徹底失去了獨立地位。
義和團運動是壹場自發的群眾反帝愛國運動。沒有統壹的組織、集中的領導和壹致的行動,失敗是不可避免的。然而,從他們的親身經歷中,義和團認識到外國侵略者是中國人民的主要敵人。從這壹感性認識出發,他們英勇抗擊帝國主義侵略者,表現了中華民族不屈不撓的反抗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