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壹個可行的標準,酒店是否應該在這個事情上自己做主?那會不會讓我去餐廳吃飯,只要餐廳老板覺得我點的菜太多然後加倍收費?這樣會不會陷入快速消費的怪圈?會讓酒店更賺錢嗎?不會很快降低酒店的營業額嗎?我壹個人去餐廳,點了壹碗面,壹盤鹹菜。老板認為我點的太多了。本來應該先給15元,結果被收了30元。
那我下次就不去這家餐廳吃飯了。就是這樣壹個循環。最後沒人去餐廳吃飯,然後餐廳就倒閉了。我想說的是,會不會出現這種情況是壹回事,但理論上是存在的,也就是說這個提議不合理,所以我不同意。
還有壹點,提這個建議的人不知道在餐廳吃飯後有壹種行為叫打包嗎?什麽叫剩菜太多?我為三個人點了六道菜。妳覺得我點的太多了,但是我吃完後我們三個人把剩菜打包帶回家繼續吃。有問題嗎?妳憑什麽說我加倍收費?
提這個建議的人是開餐館的嗎?妳只是想從妳的客人身上賺錢嗎?打著拒絕浪費的旗號,然後大張旗鼓地對客人罰款,怎麽可能把錢都賺走?就像賣餃子的餐廳,本來是15元12的餃子,後來告訴我們杜絕浪費,就變成了15元10的餃子。
妳杜絕浪費沒問題。我們歡迎,但是為什麽我花了壹樣多的錢,然後妳就有了好名聲?我們消費者多花錢少吃飯,讓妳教育我們。那我為什麽要去餐廳?我生病了!
有壹句話特別有道理。如果妳只是用經濟懲罰來解決妳看到的所有問題,那只能說明妳無能。妳隨時可以罰款,扣錢,用經濟制裁來處理所有的問題。如果罰款可以解決問題,妳還需要提出這個建議嗎?請想出壹些好主意。我強烈懷疑提出建議的人對包裝壹點概念都沒有。也許他就是在餐廳點餐後離開的那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