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以前,老百姓壹天只能吃兩頓飯,只有皇族才有資格吃四頓飯,王公吃三餐。西漢時,在給因謀反被流放的淮南王的上諭中,特別指出“將壹日三餐減為兩餐”就是諸侯吃三餐的很好證明。
秦漢以前,由於農業不發達,糧食有限,即使是兩餐也要按人對待。
《墨子雜收》說士兵壹日兩餐,食量分五等。第壹餐是當太陽走到東南方的時候。第二頓飯大約在下午四點鐘。
對於吃飯時間,古人說“食不定時”(《論語》)。在不該吃東西的時候吃東西被認為是壹種禮貌行為或特殊獎勵。
由於宋代經濟繁榮,除了餐館不再像唐代那樣局限在市場中間,夜市晚上也不實行宵禁,晚上夜生活變得豐富起來,人們也熬夜了,晚上很容易餓,就加了壹頓年夜飯。因此,三餐開始被稱為早餐、午餐和晚餐。
至於壹日四餐,在古代屬於“禦膳”,在漢代制度化。中國古代的飲食制度具有明顯的等級色彩和禮儀特征,皇帝的飲食安排自然要有所不同,以“不要居高臨下”為準。
原來皇帝壹天吃四頓飯是借用了“四方”“四季”的數字概念,這是迷信。相比之下,我們現代人的生活簡直精彩,壹天六頓七頓。簡直是帝王般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