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燃燒必須滿足可燃、助燃、火源三個條件。
(2)常見火源有:明火、高溫物體、火星、電火花、強光等。
(3)生活因素引起的火災主要有:不小心用火、不小心用電、不小心使用油氣、不小心吸煙、玩火、燃放煙花爆竹等。
(4)家庭易燃物品包括:木制家具、床上用品窗簾、衣服、沙發、書籍、煤氣罐等。
2.學校和公共場所的防火常識
(1)禁止學生攜帶煙花爆竹、大炮、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學校。
(2)實驗用的易燃易爆物品應存放在專用倉庫,按需領取,不得存放在現場。
(3)註意經常檢查電氣設備的安裝和使用情況,用後切斷電源。
(4)不攜帶火種和易燃易爆物品(如汽油、香精)前往公共場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森林防火常識
(1)老師和家長帶孩子外出郊遊、打獵、放牧、采藥時,不要帶火種進山,山區不允許吸煙。
(2)學校組織學生到山區旅遊時,嚴禁組織野餐、篝火晚會等活動。
4.家庭防火常識
(1)安全用火。
(1)煙囪應遠離電線、天花板、木墻、木門窗等。,至少相隔0.2米。
(2)爐體周圍應加以保護或遠離可燃材料0.5米以上。
(3)不要傾倒爐灰和爐渣,不要觸摸易燃物。最好有固定的安全地點,尤其是大風天倒爐灰。
(4)千萬不要用汽油、柴油、香精點火。
(2)液化石油氣的安全使用
①液化石油氣竈具不宜放置在臥室、辦公室、陽臺、倉庫、禮堂等公共場所,以防漏風和火災。
(2)正確掌握開關的使用方法,要火和氣,不要氣火,用完後記得關掉閥門和開關,閥門壞了要及時更換。不要讓孩子隨意使用炊具或玩弄開關。
(3)使用液化氣時,要有人看管,遠離。註意隨時調整轉子的大小,防止湯汁溢出澆滅火焰或被風吹滅,造成漏氣。
(4)液化氣罐應直立,不能倒置,更不能用開水或火。
⑤如果漏氣,應立即采取措施:打開門窗,用風扇通風(但不能用電風扇),然後找到漏氣的部位。
5、消防基本知識
(1)隔離法:這是壹種消除可燃物的方法。
(2)窒息法:阻止空氣流入燃燒區,降低空氣中的氧氣含量,使火源在氧氣不足的情況下熄滅。
(3)冷卻法:向可燃物質上噴灑水或其他滅火劑,使可燃物質的溫度降低到燃點以下,迫使物質燃燒停止;或者向火源附近的可燃物質噴水和滅火劑,降低可燃物質的溫度,避免火勢擴大。
(4)輕微火災的應急措施:
如果發生火災,應及時報警。學生還應掌握處理突發小火災的簡單易行的方法。
(1)水是最常用的滅火劑,如木材、紙張、棉布著火時,可用水直接撲滅。
(2)迅速用泥土、沙子、浸濕的被子或毯子覆蓋火場,可有效滅火。
(3)用掃帚、拖把等,也可以撲滅小火。
(4)油、酒精等火災,不要用水撲救,可迅速用沙子或浸濕的被子覆蓋。
(5)煤氣著火時,可用濕毛巾蓋住著火點,迅速切斷氣源。
⑥電器著火時,不要用水撲滅或用潮濕物品覆蓋。水是導體,所以妳會觸電。正確的做法是先切斷電源,再滅火。
⑦有條件的話,還可以學習壹些簡易滅火器的使用方法。
6、報警常識
發生火災時,撥打“119”向消防隊報警,並立即組織人員滅火。撲救時要先救人,後救人,先重點後壹般,先斷電後滅火,註意順風救災,特別是在野外火災時。滅火時,壹般采用就地取材,如水、沙、土等滅火器材,尤其要盡量控制火勢蔓延。嚴禁動員和組織中小學生參與森林火災撲救。同時,要加強中小學生不得參與森林火災撲救的教育和管理。遇有自發性森林火災撲救,學校及相關部門應及時勸阻,防止不必要的人員傷亡。
報警時應註意以下幾點:
(1)說明起火單位或住戶所在的區(縣)、街道、鄉鎮或村。當有重名時,要區分開來,以免找錯。地名或單位名稱中有相近或易混淆的用字,應予以強調並明確。
(2)必須報出所有單位和街巷的名稱,不要用縮寫。
(3)說明著火的是什麽物質,火的大小。這便於消防隊根據燃燒對象和火勢大小決定其出動的車輛和警力。
(4)說明報警人姓名和使用的電話號碼。由於報警人使用的電話往往靠近火場,消防隊可以在出動的力量到達之前,利用這個電話向報警人詢問火場的發展情況,便於指揮和調動。
(5)報警後,熟悉情況的人到最近的路口迎接消防車或引導通行,並提供水源位置,以便迅速滅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