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五年(1727),規定吳狀元為壹級侍衛(三等),吳邦彥、譚華為二級侍衛(四等)。
武考公布後,太和殿點名,西長安門外掛榜,賜狀元吳甲胄。
然後巡營護送武狀元到第壹名炫耀榮譽。
第二天,在兵部舉行盛大的“試宴”,武狀元的鎧甲、大刀等。分別頒發給了學者和銀兩。
經過宮廷考試,通常馬上由兵部授予官職。
擴展數據:
清朝的科舉考試每三年在京都舉行壹次,通過科舉考試的學者龔升進入首都的國子監,他們被稱為龔升,即作為人才貢獻給皇帝。
之後,他們參加了在太和殿舉行的進士考試。其中第壹名候選人被皇帝選為狀元,第二名為第二名,第三名為探花狀元,統稱為壹名進士。他們能夠獲得皇帝授予的進士,第二個進士被授予進士出身,第三個進士被授予同樣的進士出身。
只有壹個進士在金殿點名後被點名,按規定被授予官職。狀元官職由國子監編修,官至六品,相當於今天文化部的副司局級幹部,而二品和譚華被授予國子監官職,相當於今天的縣級官員。
考完之後,吳在太和殿點名,在西長安門貼出花名冊,並賜狀元吳的鎧甲。然後狀元吳被巡營護送到第壹名,亮門楣。
第二天,在兵部舉行盛大宴會,為吳的冠軍,給他盔甲,大刀等。,並給予那些學者白銀和其他財產。武狀元參加殿試後,很快被兵部授予官職。
順治三年,徐兵是清朝武舉第壹名。當時規定,吳國的冠軍可以被授予三級上將軍銜,吳國的冠軍被授予三級遊擊隊員軍銜,吳國的被授予四級將帥軍銜。
雍正五年,朝廷規定吳狀元被授予禦前都指揮使壹級侍衛,即三等官職,吳邦彥、吳被授予二級侍衛,即四等官職。壹號軍校的將軍和壹級警衛員都是有道術的官職,類似於現在的少將軍官,也就是兵團級別的職位。
被授予文學狀元的院士院,是副廳級官職。所以,狀元中的武狀元是高於文狀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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