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禪堂禪七期間,整天都有活動,打坐和跑香交替辛苦,很累。因此,我們壹天吃四五頓飯。除了早餐粥和午餐,我們下午吃午餐粥(點心粥),晚上八點吃壹頓飯,也是粥或者饅頭,叫做“放人參”。
此外,還有外出求法的流浪僧人。因為他們身處前不著村後不著店,食物和時間都沒有保證,也沒有受到中午不吃飯的限制。他們可以說,他們可以隨時吃到食物。然而,當他們去禪堂簽單時,他們必須隨大流。在上教堂的規則中,對雲水的僧侶規定:“壹到中午,午餐就隨大流。”遲到,粥隨人潮;時間過去了,再補回來;晚壹個晚上到,第二天吃午飯。"
既然中國和尚不能嚴格遵守午後禁食的規定,那他們應該用什麽樣的心態來使用麥飯石呢?明代蓮池大師的《米沙法律學略》中提到“亦須知自己違反佛家制度,恥於出世,思餓鬼之苦,常濟貧,不多食,不好吃,食不飽”,可見出家人在使用石頭時,應心存警惕,心存慚愧,心存慈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