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周時期帝王、諸侯的合法繼承人,稱為諸侯或王侯。
在漢朝,皇帝和王子的繼承人都被稱為“太子”,但皇太子被稱為“皇太子”。
漢代以後,諸侯的繼承人都改稱“太子”,“太子”成為皇位繼承人的特有稱謂。封建社會的親王,地位僅次於皇帝,有權監督國家,擁有類似朝廷的東宮官員。
需要指出的是,“太子”不是與生俱來的身份,而是皇帝賦予的身份。只有獲得“冊封”(見下文),才能獲得王子身份。
由於被冊封者與皇帝的關系不同,與太子相似的稱謂有“孫子”、“叔祖”、“叔祖”。大多數王子是皇帝的兒子,少數是皇帝的侄子或養子。
元朝對中原禮儀不太熟悉,導致了弟弟是大哥“太子”的笑話。
金元時期,非繼承人的王侯有時被稱為“王侯”,如“四王子兀術(僅王侯)”,這是民間的俗稱,但不是制度。
擴展數據:
王子的冊封:
中國古代的繼承制度是長子繼承制,女性沒有繼承權。繼承人的原則是:“站得高,長得大”,也就是說,繼承的順序是小兒子優先,大兒子優先。
在長子[妻子(王後)所生的兒子]中,年齡最大的是第壹繼承人,如果沒有長子,私生子(不是第壹個所生的兒子)所生的中年長者是繼承人。在另壹種情況下,如果帝子英年早逝,他將讓他的兒子成為他的繼承人。例如,朱元璋在太子朱標死後,立他的兒子朱允炆為他的曾孫。
除了“立足自己,長大成人”的原則,還有“立足自己的優點”的原則,也就是說,要看妳們共同的兒子們的德行。最重要的是皇帝“撥錢愛”,即皇帝最喜歡哪個兒子,就立他為太子。這種方法雖然歷史上有,但很少,也容易引發朝廷權力鬥爭。
歷史上太子和皇帝的關系極其復雜和矛盾。壹方面,皇帝需要壹個繼承人,但是繼承人的存在會對皇權造成壹定的威脅。
因為皇太子權力大,經常和皇帝發生沖突,導致被廢或被殺。比如漢景帝廢了榮,漢武帝廢了姬,隋文帝廢了太子。然而,強大的皇太子因為不滿皇帝的約束而反叛,甚至弒君。
比如被殺死的邵。另壹方面,由於覬覦皇太子的位置,皇帝的兒子們經常互相愛慕,甚至互相爭鬥,這種情況更為普遍。
通常情況下,由於上述原因,皇太子成功建立爵位並繼承皇位的情況並不多見。隨著皇帝權力的不斷加強,皇太子的權力日益削弱。但另壹方面,也正是因為皇太子的權力不再對皇帝構成威脅,皇帝有足夠的權力約束其他的兒子,所以後期有更多的接班人。
因為王子和皇帝之間特殊而敏感的關系。部長們在處理相關事務時必須小心謹慎。他們不敢違抗皇帝的命令,也不願意得罪太子。
《清稿傳》記載了這樣壹件事。康熙三十三年,禮部在奉先殿祭祀時給康熙帝打了個條子,為的是把皇太子尹仁供奉的床墊放在檻內。
皇帝命尚書沙木哈將太子的拜褥設在檻外。沙木哈要求康熙帝將此事記錄在檔案中,但康熙帝下令沙木哈取其官職。
鑒於皇太子在康熙時期吸取的教訓,清朝世宗皇帝雍正帝正式宣布了不公開立太子的決定。
改為秘密保管制度:皇帝臨死前,將裝有皇太子候選人的遺詔裝入骨灰盒,藏於幹青宮的“光明正大”匾額中,皇帝死後由大臣顧銘取出公布。
清末同治、光緒、宣彤皇帝相繼無子,秘儲制度名存實亡。光緒皇帝主持“戊戌變法”失敗後,慈禧太後與榮祿商議廢黜光緒,立她15歲的兒子迪普為皇帝。
光緒二十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迪普被召入宮,做了大師兄。慈禧計劃於光緒二十六年(1900)舉行光緒禪禮,並將年號改為“寶卿”。但京城內外,議論紛紛。大學士榮祿、大清親王奕劻不同意各國使節,各種勢力也反對。慈禧太後被迫停止廢除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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