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如果采取報復很可能產生安全隱患。
其實我們也很容易理解,張子強作為壹個悍匪,憑他壹個人怎麽敢去綁架李嘉誠的孩子,所以說他並不是壹個人而是壹個團夥。那麽如果李嘉誠采取報復,把張子強弄死之後,其他人都是亡命之徒,不能保證他們會不會做出什麽更加沒有人性的事情。所以為了避免遭到張子強同夥的報復,李嘉誠選擇就此罷手。
第二,張子強壹死,李嘉誠必會遭受懷疑。
李嘉誠作為香港的首富,在港區是有著很大的影響力的,而且李嘉誠和張子強有仇是世人皆知的事情。所以壹旦張子強被殺,那麽李嘉誠就會有很大的嫌疑。再說現代已經是文明社會了,用法律解決問題才是合法的。那麽如果李嘉誠采取其他的方法進行報復,很可能就會引起民眾的反感,從而損壞自己的聲譽。
第三,十個億對李嘉誠來說不算什麽。
李嘉誠作為香港首富,10億的港幣對他來說只是九牛壹毛,就拿現在來說,盡管李嘉誠已經不再是中國的首富,但是他的手中仍然握有313億美元,真的是富可敵國了。所以10億港幣對普通人來說是壹個天文數字,但是對於李嘉誠來說不過是壹個小小的數字,所以他沒有必要為了這麽壹點小錢去和壹個亡命之徒計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