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泰森於1966年出生在美國。他是世界上最著名的拳擊手之壹。他曾經獲得世界上最年輕的重量級拳擊冠軍。巔峰時期,他沒有對手,天下無敵。他以無與倫比的拳法被稱為最具威脅的拳擊手,並為他贏得了無數獎金,成為當時最具影響力的拳擊冠軍,經常在舞臺上與他直接對抗。他的職業生涯為他帶來了超過4億美元的收入。同時,泰森也有自己的弱點,所以他進了監獄,這嚴重影響了泰森的事業。這是壹個女人。她不僅在女人身上花了很多錢,還毀了自己的青春和巔峰時期。
第二,泰森第壹次入獄,是和壹個黑人女孩有關。她向警方指控泰森對她實施了性暴力。在法庭上,泰森否認了她的陳述。法院沒有聽取泰森的陳述,而是以強奸罪判處泰森入獄。在獄中,泰森花錢找人照顧自己,還利用當時法律的漏洞,把外面的女人帶進監獄,引起其他犯人和獄警的不滿,於是制定了所謂的泰森法。
第三,泰森出獄後,在提及此事時仍堅持己見。他以為所有人都對他不滿,故意想把他扔進監獄。在監獄裏,雖然他想恢復他的職業生涯,但他每場比賽都失敗了,這直接導致了泰森在2005年宣布退役。盡管泰森在監獄裏,但這並不影響他對拳擊的影響。這在歷史上是獨壹無二的,也是人們印象最深刻的壹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