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我縣教育事業發展,進壹步解決學校教師學科不對口的結構性矛盾,縣人民政府決定面向我縣各類公辦學校公開考試選調部分專任教師到市區學校任教。為保證此項工作的順利開展,實現公開、公平、公正,特制定本細則。
壹.組織結構
組長:王剛強(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何強清(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張順軍(縣教育局局長)
龔朝青(縣監察局局長)
周明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
周冰(縣編委辦公室主任)
成員:安久富(縣教育局常務副局長)
王賢春(縣教育局副局長)
陳廷芬(縣紀委基層紀檢監察管理辦公室主任)
張天翔(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
孫憲輝(縣教育局副局長)
譚(縣教育局紀檢組組長)
張喜安(縣教育局黨委書記)
李(縣教育局局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縣教育局,安久富兼任辦公室主任,從縣教育局、人社局、編委辦公室抽調人員。
第二,測試學校的範圍
測試範圍:石阡中學、民族中學、第三高級中學、特殊教育學校、縣實驗小學、縣實驗幼兒園、唐山中學、溪口中學、唐山第壹小學、長壽長樂希望小學、臨江幼兒園、鐘平幼兒園、新民幼兒園。
三、測試對象
我縣各級各類公辦學校正式教師和2011年特崗教師(本次考試範圍內的學校教師除外)。
四、考試條件
(壹)擁護中國* * *生產黨,熱愛祖國,熱愛人民,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獻身教育事業的精神。
(二)遵紀守法,盡職盡責,身體健康,三年以上年度考核合格。
(3)教師報考的崗位必須與教師資格證或所學專業壹致(見畢業證上的專業)。
(4)參加考調的教師除具備上述1、2、3的條件外,還應符合以下要求。
1.報考高級中學、初級中學的教師,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相應教師資格以上,助理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在基層工作3年以上,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4 12 31後出生)。
2.報考小學的教師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相應教師資格以上,助理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在基層工作3年以上,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4 65438+2月31後出生)。
3.報考幼兒園的教師具有師範學校學歷及以上,取得幼兒園教師資格(報考美術類專業的除外),具有助理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在基層工作3年以上,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4 65438+2月31後出生)。
4.申請音樂學科的職位,必須通過鋼琴專業8級,業余9級。
動詞 (verb的縮寫)學科和崗位的考核與調整
公開考試及調整學校學科和崗位(見附表1)
六、考試報名和考試、考核
(1)註冊
1.報名要求:報名時,報考人員要根據年齡、學歷、專業等情況,對報考人員、職位、資格條件進行認真比較,選擇符合自己報考條件的職位。每位報考人員只能選擇壹個職位進行報名。
2.報名地點:石阡縣城區學校考試調整專任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石阡縣教育局人事股);
3.報名所需材料:畢業證、教師資格證、專業技術崗位資格證、2011—2013年度考核表、1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其復印件、近期同底免冠二寸彩色照片3張;
4.申請人應到教育局領取報名表;
5.報考人員應當認真填寫報名表,報名工作人員對相關證件和材料進行審核,符合報名條件的予以報名;
6.報名考試費:200元。
7.報名審核後,對符合條件的人員進行公示,進入考試。
(2)考試
考試由石阡縣城鎮學校專職教師考核調整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分為筆試和面試,采用百分制。
1,筆試(成績100,40%計入總分)。
(1)報考高中的老師,考取了與報考專業對應的當前高中階段(80%)和部分大學階段(20%)的知識;報考初中的教師,對所報考專業對應的初中(80%)和高中(20%)的現行知識進行測試;報考小學的教師,對所報考專業對應的小學(80%)和初中(20%)的現行知識進行測試;報考幼兒園的教師參加了以下考試:《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幼兒教師職業要求標準》。
(2)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照1: 2的調劑考試人數確定面試人選,達不到比例者全部進入面試。
2.面試(成績100,50%計入總分)。
(1)采用現場授課的方式進行。詳見評分表。面試地點:唐山市第壹小學。
(2)根據筆試、面試成績並從高到低,按照1: 2的調劑考試人數確定考核人選,達不到比例者全部進入考核。
(3)評估
考核(分值為100分,10%計入總分)由石阡縣城鎮學校專任教師考核調整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實行百分制。內容見評估表。
七。雇用
(1)總成績從高到低,按照職位數1: 1確定聘用人選。如果最後壹名並列,則同時錄用;如果考生放棄,將依次遞補。
(2)總成績必須在60分以上才能被錄用。
(3)按照程序,試用期壹年。試用期滿後,教育局組織考試。如果考試失敗,他們將被送回原來的學校。
八。時刻表
2014年7月16日至7月17日報名,每天上午8: 30至11: 30至17:30;
2014 7月18公示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名單;
2014年7月20日15: 00-17: 30領取準考證。
2014 7月21上午9:00-11:00筆試;
2014年7月22日,筆試成績及入圍面試人員公示;
7月25日面試2065 438+04;
2014年7月26日,面試結果及入圍考評人員公示;
2014年7月29日考試(攜帶1份原件及復印件到考試調劑領導小組辦公室);
2004年7月31日,考試成績公示,入圍名單調出。
九。紀律要求
(壹)整個考調工作在石阡縣城鎮學校公開考調專任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的統壹領導下進行,嚴格按照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進行考調工作。
(二)考錄調劑工作由紀檢監察機關和人力資源部門全程參與和監督,並接受社會監督。
(三)考試和調劑工作實行回避制度。
(四)在考調過程中,參考人員有違紀違規行為的,取消其考調資格。
(5)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借機打擊報復或弄虛作假。壹經查實,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十、未盡事宜,由石阡縣城區學校公開考試和調整專職教師工作領導小組決定。
十壹、本實施細則由石阡縣城區學校公開考試和調整專職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舉報監督電話:石阡縣監察局:0856-7651192。
石阡教育局:0856-7621341
附:
1,考調學校學科職位表;
2.登記表;
3.測試並調整教師的課堂教學面試評分表;
4.測試和調整教師評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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