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人的結婚禮物有哪些?
(1)訂婚舊式訂婚需要“說媒”(媒人牽線)、“相親”(看人或看照片)、結婚(請人預測男女生日,共八字)、訪人(女方父母來了解男方家等。)、訂婚(男方給少量嫁妝,女方收下,俗稱“陪嫁”),吃小喜酒。之後會有過節送禮,就是男方會給女方家送年糕、粽子、月餅、酒、水果、魚、肉、家禽,有的還會給錢而不是東西。婚期定下來後,男方通知女方,再給她彩禮,稱為“通氣送日”。解放後,根據婚姻法規定,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的男女,只要雙方自願,可以登記結婚,不需要履行訂婚手續。不過,男性送彩禮,送紀念品,互相招待,還是比較流行的。(2)結婚俗稱吃喜酒。舊式婚禮包括結婚(嫁妝)、迎親和拜堂。吃蠟燭、進洞房、暖床、祭祖、回門等儀式。婚禮要花很多錢。俗話說“夫妻轎子把牛帶到家”。富家迎親時,新娘坐轎子,新郎坐官轎,鞭炮和三眼炮開道,後面是高燈彩旗和粗細樂隊。窮人家迎親只給新娘坐轎子,新郎坐獨輪車,連新娘都坐公交車。20世紀20年代,出現了壹種新型婚禮,即邀請當地名人作為證婚人,由證婚人宣讀結婚證,然後由新郎新娘、證婚人、介紹人、主禮人分別在證書上蓋章,新郎新娘進行婚禮儀式,親朋好友表示祝賀。解放後,我們提倡簡單的婚姻。20世紀50年代,文明婚姻大行其道。在60年代和70年代,壹般不舉行盛大的儀式,有些只舉行座談會或茶話會。農村的婚禮大多是坐車,也有少數人請民間銅管樂隊助興。城市居民只買薄的宴席,不大手大腳。80年代婚禮也講究排場,雇車迎親,請客人進餐廳。從幾十桌到幾百桌,都是人家自己辦婚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