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型宴會,重要接待,廚房的每壹道菜都要有專人預定;?
2、每頓飯、每樣食物必須按要求分別留足100g,放在已消毒的餐具中;?
3.樣品食品取樣後,必須立即放入良好的食品蓋中,以免被汙染;?
4.樣品食品冷卻後,必須用保鮮膜密封(或加蓋),並在外面標明樣品保存期、產品名稱、用餐次數和樣品保留人;?
5、食品樣品必須立即密封,貼上標簽後,必須立即存放在專用樣品冰箱中;?
6、每餐必須做留樣記錄:留樣期限、食品名稱,便於核對;?
7、樣品食物必須保存48小時,時間要滿後方可倒出;?
8.留樣冰箱為特種設備,禁止在留樣冰箱內存放、留存食品;
9.樣品的采集和保存必須有專人負責,配備經過消毒的專用采樣工具和樣品存放專用冰箱。
10,食品樣品應在操作過程中或加工結束時收集。不允許特殊生產。對於餐飲單位,不同的食品品種存放在不同的容器中,防止樣品之間的汙染;留樣容器應專用並消毒,以確保清潔,樣品應保存在密封容器中。對於餐飲企業,可直接從發放的集體用餐餐盤(份)中采集樣本,以保證樣本的代表性。每個品種留樣量不低於100g,最好達到250g g。
11.采集後,預留樣品應在5℃左右的冷藏條件下保存48小時以上。不允許冷凍儲存。
12.原則上,食品樣品應包括所有加工食品,樣品應進行記錄和標記。每個樣品必須標明產品名稱,加工時間,加工人員,取樣時間(xx,xx,xx)。其他情況下,衛生監督機構或餐飲單位可根據需要自行決定樣品品種。
13.發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時,應及時提供樣品,配合衛生監督機構做好調查處理工作。不得有不提供樣品或提供不真實樣品,影響或幹擾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樣品保留要求:
(1)留樣按操作規程進行管理,需要留樣的由質管部填寫並送至相關車間,留足樣品;
(2)留樣應能代表抽樣批次的物料或產品;
(3)成品樣品:
(1)每批藥品都要有樣品;如果壹批藥品分多次包裝,每個包裝中應至少保留壹個市售最小包裝的成品;
(2)留樣的包裝形式應與市售藥品相同。如果原料藥的留樣不能在市場上包裝,可以使用模擬包裝;
(3)壹般情況下,每批藥品留樣數量至少應能保證按照註冊批準的質量標準完成兩次全檢(無菌檢查和熱原檢查除外);
(4)在不影響留樣包裝完整性的情況下,留樣在儲存期間每年至少進行壹次外觀檢查,如有異常,應徹查並采取相應的處理措施;
(5)樣品觀察應做好記錄;
(六)按照註冊批準的儲存條件,樣品應當在藥品有效期後至少保存壹年;
(七)企業終止生產或者關閉藥品的,應當將留樣交由授權單位保存,並告知當地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以便必要時隨時調取留樣。
(4)材料的留樣:
(1)制劑生產中使用的原輔料和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每批應留樣。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如輸液瓶)等成品,不需要單獨留樣;
(2)材料的留樣數量至少應滿足鑒定的需要,原輔材料和成品的總檢驗數量壹般為三次。根據大小,包裝材料可選擇1件/批或30cm/批;
(三)除穩定性差的原輔料外,制劑生產中使用的原輔料(不包括生產過程中使用的溶劑、氣體或藥用水)和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的樣品,應當在產品放行後至少保存兩年。如果材料有效期較短,樣品保留時間可相應縮短;
(4)材料樣品應按照規定的條件儲存,必要時應妥善包裝和密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