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養成良好的行為來代替自殘等不良行為。平時,指導者要多給孩子適當的、好的適合孩子發展的行為刺激,即給予正常的建設性訓練活動,豐富生活內容,讓孩子時刻有事可做;當孩子有自殘行為時,給他壹些他喜歡做的事情,轉移他的註意力,逐漸教會孩子壹些建設性的活動,豐富他的生活內容,從而緩解和淡化他的行為。
2.適當忽略
作為導師(家長、老師),平時壹定要給孩子更多的關心和愛護。但是,當孩子試圖通過自殘行為(如咬手等)來吸引註意力時。),他們必須采取無所謂的態度,暫時不理他們,也就是不理他們。壹定要等到孩子停止了這種行為,有了新的好的行為,停止自殘後對好的行為進行表揚和獎勵,讓孩子充分認識到只有停止了不良行為,有了好的行為,才能得到關心和重視。這樣,孩子的自殘行為就會逐漸減少。
3.物理防治法
這種方法安全有效。指導者可以根據行為的類型、發生的頻率和程度積極運用。對於刨削等行為,發生時立即制止,比如把手抽離或者戴上手套。咬手指、手腕等。:立即停止該行為,並立即戴上手套或護腕;也可以戴手套或手腕來預防;黃蓮、辣椒等苦辣的東西也可以塗在經常被咬的地方,這樣當行為發生時,會有厭惡刺激的效果。發生擡頭用頭撞墻的行為立即制止,比如戴安全帽。
自殘不僅會傷害孩子本身,還會對他人(家人、老師、同學)造成極大的精神壓力。作為壹名導師,壹定要盡力幫助孩子找到自己感興趣的建設性活動,合理安排日常生活、學習和活動的內容,教會孩子做力所能及的建設性活動,堅持正面訓練,以教代改,促進孩子的正常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