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有紀律的用餐。
3、文明用餐,不隨地吐痰和亂扔垃圾;剩菜不應該扔掉。吃完後,他們要清理桌面,倒在指定的地方,把餐具放在指定的地方。
4.禮貌用餐:吃飯時姿勢要端正,不要揮舞筷子、勺子、叉子假裝碰撞鄰桌;不要大聲說話,笑著玩,不要抽煙喝酒太多。
5、經濟型餐飲。
6、愛吃。
壹、工作餐標準
1,本市各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工作人員(含退休人員)到其他單位執行公務,嚴禁接待單位用公款搞任何形式的宴請。本市各單位工作人員原則上回本單位用餐。確需接待單位安排用餐的,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在職工食堂就餐或者由接待單位提供工作餐。接待單位應嚴格控制陪餐人數。
2.工作餐標準為午餐和晚餐,每人每餐最高不超過30元。
二、市內出差夥食補助標準
1.各單位工作人員在本市出差,確需自行外出就餐的,憑有效票據每人每餐午餐、晚餐補貼最高不超過10元。
三、工傷住院期間夥食補助標準
2.行政事業單位職工工傷住院期間夥食費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天15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五條
國家對食品生產經營實行許可制度。從事食品生產、食品銷售、餐飲服務,應當依法取得許可。然而,食用農產品的銷售和僅在預包裝食品中的銷售不需要許可。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的,應當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規定,對申請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條內容進行審查。
第壹款第壹項至第四項要求的有關資料,必要時對申請人的生產經營場所進行現場檢查;對符合規定條件的,準予許可;不符合規定條件的,不予許可並書面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