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老人或其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向戶籍所在地村(社區)提出書面申請,填寫《老年人生活補貼審批表》,並提供相關證件復印件和近期照片;
2、村(社區)接到申請後,審查核實相關材料並簽署公章,上報鄉鎮和街道;
3、鄉鎮、街道審核無誤後,簽署意見並加蓋公章,上報區民政局;
4.區民政局核實材料後,制定匯總表進行發放;
5.高齡津貼以現金打卡的方式發放,上壹季度的津貼在每季度首月25日前發放。
老年人補貼的資格條件:
1,年齡要求:必須達到70歲以上;
2.戶籍要求:通常需要在申請地有合法穩定的戶籍;
3.經濟狀況:收入或財產狀況符合當地補貼標準;
4.生活條件:可能需要證明生活不能完全自理或缺乏經濟來源的老年人;
5.其他條件:根據不同地區的政策,也可能包括健康狀況、家庭狀況等其他因素。
總結壹下,70歲以上老人補貼的申請流程,包括向戶籍所在村(社區)提出書面申請,經村(社區)、鄉鎮、街道、區民政局審核後,最終以現金打卡的方式發放。上壹季度的補貼應當在每季度第壹個月的25日前發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三十三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老年人福利制度,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老年人的實際需要,增加老年人的社會福利。國家鼓勵地方政府為80歲以上的低收入老年人建立高齡津貼制度。國家建立和完善計劃生育家庭老年扶助制度。在農村地區,部分土地、森林、水面、海灘等。,非集體承包的,可作為養老基數,收益可用於養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