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定向生離職前,在簽約企業編制單位工作考察期間,可以被單位辭退嗎?
當然可以。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的規定,簽訂勞動合同的定向研修生不得作為本單位的人員編制。根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任職制度的規定,定向研修生進入事業單位工作前,必須經過公開招聘考試,並在規定時間內簽訂考察期間到事業單位工作的協議。由於定向生處於考察期,其工作性質屬於試用期。在試用期內,員工的工作表現在將由單位進行評估。如果定向生在考察期間表現不好,單位有權根據合同約定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在試用期結束前解除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