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核準名稱;
2.提交材料;
3.領個執照。申請登記為個體工商戶的,應當向經營場所所在地的登記機關提出登記申請。申請人應當提交註冊申請書、身份證明和經營場所證明。個體工商戶的登記事項包括經營者的名稱和住所、組成、經營範圍和經營場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第九條。
市場主體的下列事項應當向登記機關備案:
(壹)公司章程或者合夥協議;
(二)經營期限或者合夥期限;
(三)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認繳的出資額、合夥企業合夥人認繳或者實繳的出資額、出資期限和出資方式;
(四)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五)農民專業合作社(合作社)成員;
(六)參與經營的個體工商戶家庭成員姓名;
(七)市場主體的登記聯絡和外商投資企業法律文件的接收;
(八)公司、合夥企業等市場主體受益所有人的相關信息;
(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
辦理營業執照有哪些程序?
1,辦理名稱預先通知核準通知書,攜帶個人身份證明,到工商大廳辦理;
2、提供身份證明、經營場所證明,填寫《個體經營申請表》,簽字並繳費;
3.獲得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