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路拌合格或攤鋪機攤鋪混合料後,應立即按照試驗段的施工工藝、壓實速度和遍數進行壓實,並繼續壓實至規定的壓實度。
(2)路段完工後,應按規定進行壓實度檢查。如果不符合規定的要求,承包商應重新碾壓,直到合格為止。
(3)兩個工作區段的接頭應重疊混合。第壹節拌好後,留5 ~ 8m不碾壓。後壹段施工時,將前壹段未壓縮的部分混合在壹起,與後壹段壹起碾壓。
(4)廠拌法的工作縫應在碾壓段末端壓成斜坡,工作縫應切成垂直於路面和道路中心線的橫斷面。然後在下壹施工段進行攤鋪碾壓。
(5)施工機械不得在破碎的底基層上“調頭”。如果必須在其上進行,應采取防護措施。
5、健康
(1)石灰穩定土層碾壓後,必須保持濕潤養生,以免使穩定土層表面幹燥,也不能過濕或時幹時濕。
(2)石灰穩定土的養生期不少於7d。養護方法可以是灑水、覆蓋沙子或低粘性土,也可以采用防滲膜和瀝青膜。
(3)養護期間,車輛不準通行。在有覆蓋措施的石灰穩定土層上,監理工程師批準的車速應限制在不超過30km/h..
6.取樣和測試
石灰穩定土應在施工現場每天或每2000m2取樣壹次,按《公路工程無機結合料穩定材料試驗規範》(JTJ 057-94)標準方法測定混合料的含水量、石灰含量和無側限阻力。
抗壓強度試驗;在已完成的下承層上,按《公路路基路面現場試驗規程》(JTJ 059-95)進行壓實試驗,每個作業段檢驗6次以上或小於2000m2。所有試驗結果應提交給監理工程師審查。
批量;由此產生的費用應由承包商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