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證的檢查項目為:病毒性肝炎、痢疾、傷寒、活動性肺結核、皮膚病、常規內外科、糞便細菌學培養、肝功能alt、胸部透視。健康證有兩種:1。普通健康證書2。食品健康證(餐飲行業從業人員要求的健康證)。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病原攜帶者除外)、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影響食品衛生的疾病的,在未治愈前不能從事直接接觸人群的食品或者直接為顧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