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零六條,當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的,不影響合同的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條,租賃期限超過六個月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以書面形式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