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小區有個李阿姨。她的丈夫在50歲時因病去世。55歲那年,她遇到了61歲的張。她年輕的時候是個幹部,會寫字。很感性。兩人見面後,老張發起了進攻,終於在壹起了。雖然都是中老年人,但兩人關系發展很快,很快就搬到了壹起。老張是個真誠敬業的人。他希望和李阿姨結婚,這樣阿姨就可以和自己和平相處了。但是老張有個兒子,他兒子很反對。他認為李阿姨只是想利用他父親的錢和房子。他對李阿姨吼道:“妳以為哄老人能賺錢?妳其實是個保姆?妳還想要身份嗎?
這些話讓李阿姨很難過。她根本不在乎。最後李阿姨和老張的兒子達成協議,不動用老張的財產,要和老張在壹起。現在老年人同居不婚現象普遍增多。大多數人已經開始默認這件事了。這樣似乎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煩,還能有壹定的自由度。如果妳離開了,妳仍然可以保護妳的財產,所以妳的孩子不用擔心繼承問題。
現在的孩子太註重錢了。他們想找個人陪父母,但又不想失去壹些財產。但他們從未想過保護自己的財產,也忽視了自己應盡的義務。向上。現在,大多數老人都在聽他們孩子的話。只要孩子不同意找老婆,就比較難。
在社會上,有些人希望通過婚姻過上幸福的生活,但大多數人還是有感情的。有些真正合得來的老人,遇到他們會很幸運。作為孩子,他們不應該反對。這是間接的。沒收了老人的結婚權。到了老年,找個老婆壹起生活,既不是壞事,也不是壞事。但是,妳要考慮妳要找什麽樣的老婆,妳要怎麽生活。子女反對是合理的,聽聽他們的意見,看看對方是否值得安度晚年,再考慮復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