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贍養義務是法定義務,不受父母原因影響。具體來說,子女作為贍養人,應當履行經濟上贍養老人、生活上照顧和精神上安慰老人、特殊需求上照顧老人的義務。子女有義務贍養父母;
2.根據法律規定,父母有撫養教育子女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義務,前者不是後者的前提。即使父母不盡贍養子女的義務,子女也應該盡贍養父母的義務。
父母未能將子女撫養成人的後果如下:
1,孩子已成年,孩子成年前不能要求撫養,但幫助寄養或寄養的人可以向孩子的生父母主張賠償,要求壹次性支付;
2.如果有固定收入,贍養費的金額壹般可以是收入的20%-30%。撫養兩個以上子女的負擔,比例可適當提高,但壹般不超過月收入的50%;
3.如果沒有固定收入,育兒費的多少可以根據當年收入或者同行業年平均收入,比例同第壹點;
4、對於存在特殊情況的,如私營企業主、殘疾兒童,應適當考慮增加或減少,應根據兒童的實際需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7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權要求父母支付撫養費。
不履行贍養義務、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向成年子女要求贍養費的權利。
第1068條,
父母有教育和保護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和義務。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損害的,父母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第1069條
子女應當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不得幹涉父母離婚、再婚以及婚後的生活。子女贍養父母的義務,不因父母婚姻關系的變化而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