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是指生命,這是道家的壹個基本概念。道教的宗教理想是修仙,所以非常重視“生”的問題。老子說:“生者十之三,死者十之三,死者十之三生動。”換句話說,世界上處處潛伏著危險,生命隨時受到威脅。所以要防患於未然,做到“落地生根,長命百歲”。《莊子》雖然提倡“生死與共”,但還是重視自己。他的“無情”、“輕事”、“薄利”思想,都是以“養生”、“全身”為目的,打著黃帝學道成子的幌子講“長生”之術。到《呂氏春秋》進壹步揭示了尊重生命的重要性,並明確指出:“聖賢深懷天下之憂,其重於生命。”1由此提出了壹個具有生態倫理意義的系統的生命觀,主要有三點。
第壹,“命”是指生活。它來源於自然,與自然形成壹個有機的整體,是“精華的集合”。命的結構分五級:(1)命,指天,為鼻祖;(2)氣,精,生命之源;(3)形式,生命的形式;(4)上帝,生命的知、情、意;(5)性,即耕耘者。“本生”說:最初創造生命的是天,維護和生長生命的是人。能維持上天創造的生命不受損害的人,就是天子。天子所做的,是保護自然生命和人性,這是立官於世的根本原則。
第二,人正確的生活態度是“貴生”。要觀察天地變化的時機,分清萬物生長的好處,從而促進生命的發展,使萬物各盡其能。在這裏,我們擺脫了獨享他人的觀念,認可了各種生物的生存權,把保護萬物、維持生命的最佳狀態作為聖人的重大責任。他的《諸篇》說,天地之精聚,必有所附。聚珠成玉,璀璨純凈。聚集在樹林裏,妳會興旺發達。如果妳聚集在聖人那裏,妳會把他們變成洞察力。天子的責任是讓鳥兒飛得更輕更高,讓野獸跑得更快更遠,讓珠寶更漂亮,讓植物更強壯,讓聖人更聰明。這是治理世界的聖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