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前奏教學刺激心靈:講解佛教戒律的意義,四大門派與其他門派的優劣,以隱蔽等五個案例展示刺激心靈的教學。
(2)教學的重要性:用七門解釋教學重要性的原因,如循序漸進。
(3)對事項的判斷:對本案(四點)中的違法者,要根據以往的法律,或者根據其他的法律進行處理,建立統壹的正確標準,以便糾正這些錯誤。
(4)用各部分的意思來說明這本書主要是以四分法為主,其間也引用了其他的法律,主要是四分法不清楚,或者事情是在廢除之前(如《涅槃經》中法律允許吃魚,然後停止吃肉),或者沒有意思,也沒有正文,都是以其他部門的正文作為補充。引用的法律必須符合四分義。如果和四部法不壹樣,只能用在其他部門。至於兩法,含義不同,又很明確,不易取舍,所以兩種學說並存,為人們所采納。有以下幾類法主:(1)只用四分之壹,不參考其他部門。(2)如有四條缺失,將引他補充。(3)四點要有意思但用詞不明顯,引用其他文章證明。(4)四個部分的含義很明顯,雖然被其他部門廢止,但仍在使用。(5)同時取藏文五字,有助於理解規律。(6)最後,大乘是樂趣。作者說這壹條屬於(3)和(6),其他方法酌情采用。
(5)文意決定大意:作者從四分定律中發現了許多需要決定的問題。究其原因,無非是長期以來法律不完備,部與主選擇不同,翻譯不準,抄錯,傳承混雜。解決方法是:(1)以其他事情為例,或者處理合理的事情。(2)文具義之事,由義決定。(3)四點定律中假定為義但沒有明確表述的,由其他條文證明。
(6)教學解釋:始終以持有二物作為法學教學的解釋。
(7)道俗七部設置了壹個總的思路:區分兩教,教因果,知善惡,道俗相通;教(也就是教)決定選擇,明顯挾持犯罪者,局在眾。
(8)兩僧尼行為壹般:若兩僧尼戒律相同,體系相同,則以佛教戒律為準。其余則是輕重不同,是否互為思念,犯下相同的命運,以及尼僧不同的處事方式,另立壹章如何處事不同。
(9)以下三人不同意:即夏蒙納、米沙、沙米尼的處事方式不同,不壹壹列舉。
(10)櫃員引用真實文本過度使用傳真。作者列出了這本書引用的書目,包括各種收法釋法的學說(“根本上,萬物皆有法”那時還沒到,所以作者看到了才列出來),還有石梁的《出法》等等(引用的大乘、三藏、小乘經典沒有列出來)。法聰、道孚的《蜀》有六卷,的《臨摹》有兩卷,流傳於江表、關內、豫蜀四縣的著作有十余種。最後作者解釋,賺錢的目的是總結文字,包括所有的意思,只遺漏可以依據的文字(各種學者的解釋不適合新學,收錄在《拾便士的義錢》中)。目的是為了檢驗。正文共分30章(該書在宋《辦理鈔法四分法註》中分為16章),主要內容如下:
(1)本書以守戒為主。這本書以守戒、戒、戒、戒、戒、戒為重點,在各種宗教中廣泛實踐,贊美守戒的功德,是後面章節(即常勸常行)的開篇。
(2)聚僧:聚僧法(打驢脊椎骨等。)在莫的做法之前,邊界(聚居地)和身體外貌的差別,以及聚居地僧侶人數的範圍。
(3)足以數多相:壹個人認識足夠多的和尚來數的條件,其中說了多於足夠多的相,但示出了多於足夠多的相。附在其他法律上。
(4)欲是是非:明欲之意,蓋,與欲業,欲法,欲失,衰欲。
(5)對因緣的壹般認識:了解因緣的條件、類型和區別。
(6)結界方法:拍壹張清晰的佛門世界的照片,包括自然的差異,佛法的修持,結果的有與無(以上五條是很多法的結果)。
(7)僧網大綱:以除惡為主。明代以五門為綱,帶方丈到群眾中的方法,包括七種刑法(九種加惡馬、寂靜)、僧食制是否如法、修行的條件和方法(本文講的是方丈的事)。
(8)戒集:明定之事附戒,六念法。
(9)老師拍照:靠子法和阿七力和尚收徒法(以上兩篇為引物)。
(10)明朝上半葉的說“戒”禮(據說說“戒”禮是在趙樸、道安舊禮的基礎上,經《律集》刪減補充的。這篇文章和自我放縱的文章是為了檢方理清思路)。
(11)落戶政策:明確落戶地點、時間、房屋分割方式、四種落戶、緣分情況下的落戶、五福、不如法時的地界落戶等。,並附上日本法律(此條為和解政策)。
(12)自我放縱要領:說明自我放縱的時間、人物、做法,並附上服裝方法。
(13)聚名篇:先按釋六條聚名,再報破戒結果。
(14)以戒釋相:釋僧250戒的相,先了解戒的作用和特點,再根據戒逐壹解釋。除少數特殊規定外,僅列舉犯罪原因及解釋(廣義解釋見《解本舒舒》及《拾便士之義鈔》)。
(15)關押犯人的規則:通過姓名、形狀、地點、堵車、漸進、利弊、雜料七大類來說明關押犯人的區別(以上三類是專門針對不犯罪的)。
(16)告白六集法:壹開始遵循三個懂事的告白,第二次遵循六個懂事的告白(此條為可悔之罪)。
(17)兩個衣服永遠不壹樣:兩個衣服就是做三個衣服六個東西,聽壹百個衣服。門內露衣法、收衣法、坐衣業法、泡水袋法。在聽堂裏,我們應該知道所有的事情,比如用糞便清洗衣服,用譚躍穿衣,處理死去的僧侶。
(18)四藥收凈篇:說明身體的區別,清地法和護凈法,收凈的區別。19聽壺的制作:壹開始是立意、壺身、顏色、數量、受法、輸受相和用來養生,第二遍是其他養生工具。附房附家具法(以上三條為內外資)。
(20)治時行:接受史明時觀察和治療自己心靈的方法。
(21)頭陀行紀:明代十二頭陀行紀(以上兩篇講的是身與身的分離)。
(22)僧尊:尊三寶法及僧大小禮法,附佛塔寺法像(此文是自謙之事)。
(23)請制定壹個規則:包括被邀請的方式,去拜訪的方式,去請家的方式,入座的方式,看菜收拾的方式,罵人的方式,吃飯的方式,吃飯的方式,出門請家的方式。
(24)引導俗化:明言禮儀,授三皈依、五戒、八戒法門,為俗人尊信、白衣入寺創造方便(以上兩篇外化生成善舉)。
(25)賓主相待:明客入寺,受宅,互敬,求利。
(26)看病終病:明初的見病人法、養病人法、安置病人的地方和為病人的說法、屍葬法(以上兩條同治)。
(27)雜篇:明代佛教、佛教、僧侶、甚至雜醫等十雜事(本文為雜事)。
(28)米沙的臨別贈言:明初出家的緣起,勸其出家的功過,阻止其出家的過失等。,下壹個明朝出家和給他戒律的儀式和米沙是壹樣的。
(29)尼宗尼道:明初僧人受戒,認罪,說戒,居安思危,自我放縱,與僧人不同,如明二法,沙彌尼法(以上兩章為規訓他人)。
(30)每個部門分篇:與其他部門不同的幾件事(這篇文章是對不同事情的繞過)。這本書的書名是《刪繁就簡》。如序言所言,刪繁就簡主要是刪除過去註釋者的眾多觀點,補缺是補充註釋者和四分律中未解決的問題。所以,這本書裏的聖言加減沒有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