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材料要求:
1,片石:單片片石厚度不小於15cm,墻面35 cm。不得使用橢圓形或薄形、風化、剝落和嚴重腐蝕的石頭。
2.砂:采用中(粗)砂,砂的粒徑不大於5mm。使用前,用5毫米孔徑的篩子過篩。砂的含泥量不得大於5%。
3.水泥:每批水泥應有生產廠家的出廠合格證,儲存期超過三個月的水泥應復試確定標號。水泥應存放在通風良好的地方,並采取防潮防水措施。嚴禁使用結塊水泥。
4.攪拌用水:使用合格的水或飲用水,不要使用田間地溝水。
二、砌築操作要求
1.砂漿:采用試驗確定的配合比,嚴格按照重量比配料,砂漿采用機械攪拌。禁止人工攪拌砂漿。砂漿要有良好的和易性,施工現場可以用直觀的方法檢查,就是用手將砂漿揉成小球,放開後不會松散,不會被灰鏟流下來。砂漿應在攪拌時使用,並在攪拌後3-4小時內用完。每個施工隊每天至少制作兩組砂漿試件。
2、砌築工藝:
砌石在使用前應澆水濕潤。如果石材表面有汙垢或水垢,應清理幹凈並鑿除。在鋪設第壹層基礎塊之前,如果基底是巖石,基底表面應清理和濕潤,然後用砂漿鋪設。如果地下室是土的,就把地下室整平,直接用砂漿鋪設。嚴禁拋擲石塊和漿砌石。砌體應分段分層砌築,分段長度壹般不超過10m,分段位置應盡量位於沈降縫處,每個砌體段的水平縫應大致水平,相鄰工作段的砌體高差不超過1.2m
砌築時應橫平豎直掛雙線,每砌壹層的石塊應放置牢固。砌塊之間的砂漿應飽滿、粘結牢固,不允許直接鋪抹或空鼓。底部泥漿應被覆蓋。豎縫砂漿應鋪在已砌好的石塊壹側,石塊放好後再填塞密實。鋪設上層砌塊時,應避免下層砌塊的振動。嚴禁從基坑上方向砌體上拋擲石塊或砂漿,以免沖擊砌體。砌體工程中斷後,恢復砌築時,應對砌體表面進行清理和澆水。
石塊應分層砌築,2 ~ 3層砌塊形成壹個工作層。各工作層的水平縫應大致水平,各工作層的垂直縫應錯開,不貫通。角石應呈方形,尺寸較大,長短交替咬入內塊,灰縫寬度為2-3cm。較大的石塊應放在下層,大面朝下,並將石塊尖銳突出的部分敲掉。
沈降伸縮縫間距壹般為10米,縫寬2 cm。它們應水平貫穿並用瀝青油氈填充,沿墻的內、外、頂側深度應不小於65,438+05 cm。
每隔2-3米,上下錯開壹個排水孔。排水孔采用фф60mm PVC管,墻背排水孔包裹土工布進行礫石過濾。
三、石材砌築的勾縫和養護
用於砌石的接合工具可以由圓鋼制成。本合同段砌體需要勾縫,勾縫砂漿標號不低於10號,勾縫應嵌在10 mm ~ 16 mm的縫中..當槽的深度不夠時,應在勾縫前鑿夠深度,槽的寬度和厚度應大致相同。勾縫初凝後澆水養生,防止裂縫脫落。